對企業來說不足月薪資計算雖然是常見的薪資作業,但實際處理時仍有不少細節需要留意。
除了確認員工的在職天數及大小月的差異,也可能涉及加班費、全勤獎金等其他薪資項目的計算。如果計薪標準不一致就容易出現薪資少算或勞資雙方認知不同的情況,進而產生薪資相關爭議。
本文將帶你了解不足月薪資計算公式、加給法與扣除法的差異,並整理企業在薪資結算時容易忽略的細節,幫助 HR 更清楚掌握計算方式,減少不必要的薪資爭議。
什麼是不足月薪資? 3 種常用情況
不足月薪資也常被稱為破月薪資,指的是員工當月沒有做滿一整個月,企業依照實際在職天數計算的薪資。當月的薪水就不會是原本約定的完整月薪,而是需要另外計算。
常見需要不足月薪資計算的情況有以下三種:
- 月中到職: 員工不是在每月 1 日到職,例如 10 月 15 日才開始上班,當月薪資就需要從到職日起算。
- 月中離職: 員工在月底前離職,例如最後工作日為 10 月 20 日,薪資就需要計算至離職當天。
- 留職停薪: 員工在月中開始或結束留職停薪,當月只有部分期間正常在職,也會遇到不足月薪資的計算問題。
不足月薪資怎麼計算? 2 大主流計算公式
不足月薪資最常被討論的議題是到底要以 30 天計算,還是當月曆天數(如 31 天或 28 天)計算?
事實上,勞雇雙方可以自行約定不足月薪資是以固定 30 天制或當月實際天數制。
如果公司沒有特別說明或約定,則依《民法》第 123 條「月或年非連續計算者,每月為三十日」的規定,以每月固定 30 天作為薪資計算基準。
1. 固定 30 天制與當月實際天數制
企業在制定薪資制度時,通常會在固定 30 天制與當月實際天數制之間做出選擇。
兩者各有優缺點,建議公司可以依照管理習慣於勞動契約中明訂計算方式:
| 薪資計算方式 | 計算公式 | 優缺點分析 |
| 固定 30 天制 | (月薪 ÷ 30) × 實際在職天數 | 優點:公式統一、計薪簡便。 缺點:碰到 31 天或 28 天時,員工可能對天數基準產生疑問。 |
| 當月實際天數制 | (月薪 ÷ 當月曆天數) × 實際在職天數 | 優點:邏輯嚴謹,完全貼合月曆實際天數 。 缺點:每月日薪基數略有差異。 |
2. 留意不足月薪資計算有可能少算!加給法與扣除法
如果不足月薪資計算時採用固定 30 天換算日薪,卻直接扣除當月未在職的天數,遇到 31 天的月份就可能出現薪資少算的情況。
會出現薪資少算的問題其實與不足月薪資計算方式有關,實務上常見的算法分為加給法與扣除法,其中扣除法容易造成薪資少算的問題。
以下透過範例說明兩種算法的差異:
A. 加給法:依實際在職天數計算薪資
加給法是先將月薪換算成每日工資,再乘以員工當月的在職天數。
計算公式:月薪 ÷ 30 × 在職天數
假設員工月薪 30,000 元,3 月 30 日到職,當月在職 2 天,若以每日工資 1,000 元計算,薪資就是 2,000 元。
B. 扣除法:從整月薪資扣除未在職天數
扣除法則是以整個月的薪資為基礎,再扣掉員工尚未到職或已離職期間的薪資。
計算公式:月薪-(月薪 ÷ 30 × 未在職天數)
同樣以月薪 30,000 元、3 月 30 日到職為例,若直接扣除當月未在職的 29 天,最後只會得到 1,000 元,等於工作 2 天只拿 1 天薪水。
如果在 31 天的月份直接套用固定 30 天的扣除法,很容易造成薪資少算的情況。
企業在計算不足月薪資時,除了確認採用的計薪方式,也需要留意大小月的差異,避免員工實際在職天數與薪資計算結果不一致。

不足月薪資計算要注意什麼?企業最常犯的 3 個錯誤
不足月薪資計算看似只是簡單的比例問題,但實際處理時還有不少容易忽略的細節。
以下整理企業常見的三個不足月薪資計算錯誤,幫助 HR 在結算薪資時提前留意。
1. 大小月計算方式不一致
企業在計算不足月薪資時,最重要的是維持一致的計算標準。
有些公司可能在 30 天的月份以月薪除以 30 天計算,遇到 31 天或 2 月時又改用當月實際天數,導致每個月的計薪方式不同。
不論企業採用固定 30 天或當月實際天數作為計算基準,重點在於事先訂定清楚的計薪規則,並維持一致的計算方式,不要因月份不同就隨意調整算法造成薪資計算上的爭議。
2. 加班費基數不會跟著改變
員工在月中到職或離職時,雖然當月領取的薪資較少,但不代表平日加班費的計算基準也會跟著降低。
對月薪制員工而言,平日每小時工資額通常以約定的月薪除以 30 天 x 8 小時計算,不是直接以不足月薪資換算。
例如:員工月薪為 36,000 元,即使當月只在職 15 天,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仍以 36,000 ÷ 30 ÷ 8=150 元作為計算基準,不會因為當月薪資只有一半,就將加班費的計算基準減半。
企業在計算不足月薪資時,別將當月實領薪資直接當成加班費的計算基礎,以免造成加班費少算的情況。

3. 不足月薪資計算時要含全勤獎金嗎
全勤獎金在法律上被認定為工資的一部分,發放規則取決於公司事先訂定的發放條件。
假如公司沒有事先說明全月在職才能領取,就需要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折算發放。但如果工作規則中明確規定全勤獎金限完整任職滿一個月者始得領取,不足月不予發放,那公司可以不計入。
不足月薪資 Q&A
Q1:不足月薪資的加班費基數(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怎麼算?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依然為月薪 ÷ 240(月薪 30 天、每天 8 小時計算),不會因為當月不足月而改變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Q2:員工只上班 5 天,薪資怎麼算?
如果員工月薪為 36,000 元,假設當月計薪天數為 5 天,採每月 30 天計算,薪資就是 36,000 ÷ 30 × 5=6,000 元。
如果員工在職期間包含例假日或休息日,這些日期原則上也有工資,不能只計算實際出勤的 5 天。
Q3:不足月薪資要扣除六日嗎?
對月薪制員工來說,例假日及休息日原則上都是有薪的,不能只算週一到週五的工作日。

